2022-03-19 13:22:02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姬先生在淘宝店铺内下单购买了不同口味的韩国进口CJ速食米饭和咖啡。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产品的中文标签载明的进口经销商为“XXX有限公司”,经查询," XXX有限公司"已注销。
法院判决
网店退回货款552元
针对该网店销售的产品标签有误,姬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该网店退回货款552元,并赔偿十倍价款552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该网店销售的产品确实存在标示瑕疵,判决被告网店向姬先生退回货款552元,姬先生亦同时向该网店退货,但由于标示瑕疵并不影响食品安全,故未支持姬先生要求十倍赔偿的主张。姬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网购虽然方便,但需要仔细甄别
维护好个人权益
承办法官胡辉提醒,随着电商时代的来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自己心仪的产品。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注意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仔细查看商品的包装和标签,避免购买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尤其是购买进口产品时,一定要检查产品有无中文标签,标签的内容是否真实。如发现购买的产品标签存在虚假信息,可以向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