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6 15:54:11 来源: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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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各主体责任明晰、要求具体、运转顺畅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格局,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以推进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抓手,全力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效能。一是围绕中心任务,深入推进重点工作。制定下发《呼伦贝尔市关于推动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五个工作组,负责摸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企业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具体工作有分工、有落实,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摸清企业底数。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数量、规模进行了全覆盖调查摸底,按照标准进行了大、中、小、微企业分类。我市现有食品生产企业299家,其中包括大型企业1家、中型企业10家,小微型企业288家,设立食品安全总监11家,设立食品安全员288家;现有食品经营企业77家,其中中型企业7家,小型企业40家,微型企业30家;现有餐饮服务单位10147家,无大中型企业,小型餐饮服务单位9088家,特定餐饮服务企业(包括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机关食堂)921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3家。
三是深化具体措施,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体系。要求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指导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目前我市11家食品生产企业、7家食品经营企业、3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均已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288家食品生产企业、921家特定餐饮服务企业均已配备食品安全员。
四是细化明确责任,强化履职保障措施。督促企业明确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作用,切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监管末端和企业终端,把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打造成工作常态,确保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能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以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契机,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关键少数,进一步压实岗位责任,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五是加强督促指导,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推动企业100%作出食品安全承诺、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积极参加总局食品安全抽考,严格履行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程管理、出厂检验、食品留样、不安全食品召回及环境卫生管控和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乳肉质量提升行动,将乳制品、肉制品列为监管和抽检的重点,切实加大监管服务力度,监督企业严把原料入厂关口,对原辅料和成品的质量管控率达到100%,企业自查和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率达到100%。鼓励规模以上乳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HACCP、ISO22000等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