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5 13:43:43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发布了2021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今天,听主播对您说3.15案例之水果“虚胖”包装惹“众怒” 消委多项举措强迫“瘦身”。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李先生因家人爱吃水果,想着“打批发”肯定比零售划算,专程到某水果批发市场挑选水果。购买前,批发商张某告知李先生必须整箱购买,李先生粗略一算,比零售价便宜不少,于是购买了芒果、苹果各一箱,回家还沾沾自喜向妻子“表功”。结果,被妻子一顿臭骂。原来水果箱子里面“别有洞天”,芒果共有三层,每层及每排之间都塞着湿漉漉的草纸;苹果纸箱比普通纸箱沉得多,夹层灌满了“水泥”。李先生认为批发商缺乏诚信,“虚胖”的包装按照水果价进行销售,于是投诉了该水果商家。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2315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迅速介入调查。张某称,草纸等填充物是为了防止水果在运输途中损伤,同时起到保鲜作用,是产地批发商添加的,自己拿货时,也是一起称重计价的,顾客在批发市场购买水果,不先了解情况,不问清楚毛重、净重的问题,商家肯定也不会主动解释。张某坚称自己的做法并没有错。工作人员认为原本净重才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计重办法。为了让张某信服,工作人员专门随机挑选20名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让他们选择“你认为水果包装的重量可能会占到水果总重量多少?”85%的消费者会认为水果包装物的重量不会超过水果总重的5%。工作人员让张某查看了《问卷调查》结果,并耐心进行了法律宣传,批发商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当面对李先生进行了道歉,并按照水果价格退还了李先生包装费用。此后,维权中心通过召开座谈会促商家整改、悬挂横幅提醒消费者、逐户张贴《温馨提示》督促商家履行告知义务等方式,使市场上的有些“虚胖”包装逐步“瘦身”,此类投诉逐渐减少。
案例评析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很难清楚批发环节的门道,而批发商销售水果时,含糊其辞,有意无意地隐瞒了“虚胖包装”的问题,未向消费者提供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商品信息(即净重占毛重比率低于消费者常规思维),利用“称重不去皮”潜规则当“挡箭牌”,让消费者以水果价格为包装材料买单,显然是不公平的,而且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和第10条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就购买水果而言,水果净重属于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商品信息,对于超过消费者正常认知的“虚胖”包装,商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有意隐瞒,诱导消费者购买而获利,甚至自己再“加料”,这些行为涉嫌消费欺诈。
温馨提示
针对此案例,我们也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批发水果前,要将水果的净重、毛重一并向商家询问清楚。同时,零售商也要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