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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市场监管局:五个强化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2022-12-02 10:44:06        来源:永州市市场监管局


(资料图片)

2020年,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印发了《永州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夯基础、强监管、严执法、创示范、重宣传等一系列手段,健全完善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全面改善和提高了全市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农村地区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秩序不断规范,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2014年-2021年连续8年居全省第一。

强化宣传发动。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党日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市场、进农村、进学校,累计发放《保健食品十大陷阱》《食用植物油选购须知》三折页等宣传资料近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00余人次,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28件。

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培训年活动,全市系统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128期,累计培训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13500余人次。组织食品经营者签订《放心食品经营自我公开承诺书》3万余份,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极大地提升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遵法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强化示范创建。开展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创建,推动农村食品经营环节整体安全水平提升,目前,全市共创建297家规范化农村食品销售店,实现了全市乡镇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强化摊贩管理。联合市食安委办公室、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制定《加强食品摊贩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推动全市食品小摊贩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积极引导食品摊贩进集贸市场,设定便民临时摊点区,规划经营区域和时段,形成统一集中管理模式,督促食品摊贩完善基本卫生和餐饮具消毒设施,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和食品摊贩登记证,持证经营。全市共划分了95个食品摊贩经营区域,1688家食品摊贩均纳入日常监管。

强化违法查处。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全市系统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1366家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47045家次,检查餐饮服务主体23074家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932起,收缴假冒伪劣食品7499公斤,罚没金额347.6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3件,有力保障了全市农村食品安全。

关键词: 食品安全 假冒伪劣 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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