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3 09:40:35 来源: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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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实施以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立足职能职责,多措并举、高位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全面摸底排查,分级分类推进
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食品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结合分层分级包保责任机制工作要求,对310户大中小微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大型食品仓储企业(第三方冷库)等市场主体按规模和业态分类并建立台账,以清单化管理为抓手,实施动态调整,统筹推进食品销售企业“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二、完善管理制度,明确三人三责
按照“应配尽配,能配尽配”工作原则,指导310户食品销售企业配备31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141名食品安全总监、311名食品安全员。制定完善《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以及食品销售风险管控清单,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围绕《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和培训,推动企业准确把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外延,指导监管人员和企业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形成企业、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格局。
下一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严把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以指导企业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为契机,推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
稿件来源: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