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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坚持问题导向食用农产品智慧监管取得积极成效

2022-04-25 16:00:5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近年来,河北省局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流向管理为核心,积极推进建立食用农产品从批发、零售到餐饮的全对象、全品类、全范围、全链条追溯监管体系,实现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推进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监管部门、消费者四方共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明确发展目标,规划建设高标准信息化系统

以应用系统“全面、智能、创新”和全国先进为建设目标,着力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实现全面信息化。将业务划分为“经营、监管、共治”三大板块,构建“快速入场、信用监管、规范执法、社会监督”四个体系,确保信息化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二是实现智能信息化。按照标准化流程,科学搭建决策层、管理层、经营层体系,做到流程最短、效率最优;三是实现创新信息化。通过建立与数据驱动需要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和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在国民经济运行中权威性和重要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四个一”建设

一是围绕解决源头把控问题,实施“一链追溯”。近两年的疫情防控,暴露出传统农批市场在应急处置时面临的产品来源去向、信息追溯困难。河北省局着手以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为连结点,协调左右平行部门,贯通上下游产业链,发散性探索打通食用农产品追溯全链条。依托区块链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实现进销货数据、产地及合格证明等信息区块链存储,保障数据信息有效性、唯一性。通过技术创新,为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监管部门、消费者搭建食品安全共治平台。建立农产品全链条追溯系统,上联产地与农业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下联零售、餐饮(食堂)等各环节,通过二维码关联各环节核心数据,初步形成食用农产品追溯全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程通查通识的电子追溯监管新格局。

二是围绕解决落实责任问题,实施“一码公开”。农批市场经营具有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交易品种繁复、交易数量庞大等特点。为进一步强化农批市场主体责任,河北省局以智能手机为载体,通过便捷方式实现追溯普及化。以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手机号为识别,建立经营主体库。将商品追溯信息、监管信息、检验检测信息,全部归集到经营者名下,形成经营者主体二维码。目前,已有1万余户经营者在明显位置公示主体码,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围绕解决监管效能问题,实施“一库分析”。当前,市场监管系统普遍面临监管力量薄弱、资源有限等问题。为此,河北利用追溯系统,建立上下游数据关联自动监测、追溯数据与经营者关联分析、应急处置及协查管理服务模型等,及时发现监管工作重点难点、追溯风险点,为靶向监管提供决策支持,实现“智慧监管”。

四是围绕解决社会共治问题,实施“一网参与”。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促进社会共治是长效治本之策。河北省局将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公示与消费者评价端口相联接,消费者既可查询食用农产品溯源、检验检测等信息,又可通过投诉举报、明厨亮灶、大众点评等服务,便利化参与食用农产品共治,实现了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立与消费者投诉举报、信用评价信息采集相结合,推动追溯体系向管理体系提档升级,实现社会共治共享新突破。目前,公众参与积极性高涨,点击量已经达到4300余万次。

三、强化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应用落地生根

一是加强领导。河北省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信息追溯系统系统的推广使用作为全系统监管工作重点,列入全年考核工作内容。二是深入调研。先后组织管理人员和开发单位赴先进省、市学习先进理念和经验,保证应用系统先进性。三是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建设追溯系统的意义,积极推广应用,切实提高经营者录入数据责任感和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积极性。截至目前,该系统已在全省47家大中型食用农产品市场试点推广使用,共采集信息1060余万条。2022年,将在全省批发市场全面推开,并向上下游延伸,进一步推动数据共享和分析利用,助力市场智慧监管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农批市场 市场监管 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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