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食品新闻| 美食推荐| 热点新闻| 深度观点| 食品辟谣| 农业消息| 金融财经| 健康养身| 企业品牌| 地方食品| 保健食品| 综合新闻 | 国际新闻
> 综合新闻 > 正文

涉及进口冷链食品!常州市金坛市场监管立案2起

2022-04-05 16:09:06        来源:金坛市场监管微信

金坛区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查处2起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一

3月18日,金城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菜场周边冷库产品检查时,发现一冷库内有标识为“狭鳕,去头去脏带尾”的产品84公斤,产地为俄罗斯。当事人提供了产品的报关单、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但无相应的《常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或江苏省内其它地区集中监管仓出具的有效证明。

案例二

3月23日,东城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一生鲜店内在售的冷冻牛肉100公斤,产地为澳大利亚。当事人出具了上述产品的报关单、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常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或江苏省内其它地区集中监管仓出具的有效证明。

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物品依法进行了处置,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违法行为,案件后续调查均在办理中。

重要提示

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从业规定,持有“三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做到"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落实“四个不得”: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无“江苏冷链”系统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做好“人、物、环境”同防,巩固来自不易的防控成果。

关键词: 执法人员 江苏省内 证明材料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