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9 11:37:35 来源:中国网
上海市药监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徐处〔2020〕042019002137号)显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被罚没共计3665.4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向上海老百姓益平大药房销售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制何首乌”(批号180201),经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性抽样,初检与复检均不合格。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药品,并被罚款2145.6元,没收违法所得1519.8元。
来源:上海市药监局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注册资本300万元,是老百姓(SH:603883)的全资子公司。刘道鑫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王丰是该企业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并非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首次被处罚。
天眼查显示,该企业2015年以来已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处罚累计6次。其中,2018年10月9日,其因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被罚款146.66元;2019年7月29日,其因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被罚款2万元。
2019年8月,上海市药监局网站发布的“沪市监徐处字(2019)第0420190015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被处罚。